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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日海洋之争[五]-中日海底资源的角逐(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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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日双方关于海底资源的角逐将如何走向

  日本的警觉——日方的日中海上资源竞争态度

  ● 寺岛 宏士 刘 蕊译

  在中国东海岸的中日边界地区,中国春晓石油天然气地带群的“春晓”及“天外天”石油天然气开采设施的建设工程相继上马。围绕这一事件,从5月开始中日双方的矛盾对立日益加深,逐渐发展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重大问题。这一问题,已不仅仅是单纯的海底资源问题,所以有必要提高重视,以求完善的解决方策。

  关于中国东海石油天然气田的问题中日双方各执己见

  在中国东海石油天然气田开发上,中国曾于1998年在相距日中中间线70公里处,开发了“平湖石油天然气田”。从规模上看,“平湖石油天然气田”属于中型田,埋藏量分别为石油826吨,天然气146亿5000万立方米。

  继此之后便是最近动工的春晓石油天然气地带群,其由四处石油天然气田构成,总面积达2万2000平方公里。较此前的“平湖石油天然气田”更加接近中间线,“春晓”与“天外天”距离中间线的距离分别为5公里与9公里。因此,据推测地下的石油天然气田已经超越了日中中间线向日本方向延伸开来了。

  自联合国海洋法生效以来,中国在1995年,在日中交界线的中国区域附近范围内进行了试采,目的是为了确定石油、天然气存在的可能性。


  去年八月,中国政府与包括美、英在内的四家石油开发企业共同签署了开发计划。由于中国
  上马了春晓石油天然气田的设施建设工程,自去年起日本已向中国要求提供关于石油天然气田的矿区开发的数据。在开采现场,诸如开采矿井、分离原油与天然气方面、运输方面等必须的基础设施已经初具规模,浮现于海平面上。据报道中国已经为进入2005年的开采工程而着手进行准备。此后,于今年八月,中国便开始了一项海底输油管的设施建设工程。这一管道将连接起石油天然气田与中国大陆的浙江省宁波地区。据透露,此工程顺利竣工后,预计将有年最大输气量的25亿立方米的天然气由宁波被送往浙江省与上海。

  目前,中国经济增长速度逐年加快,正全力以赴地加速开发中国东海沿岸的海底资源,而与中国的积极的态度相比,迄今为止,日本对于中国东海沿岸的策略则明显地显示出举棋不定,畏首畏尾。联合国亚洲远东委员会(ECAFE)也曾在二十世纪六十年代末发表过关于东海大陆架埋藏着丰富的石油资源的声明,并在当时的日本引起了不小的轰动。当时有四家石油开发企业在日本海域设置了矿区,并取得了优先权同时申请获准海底资源探察。但由于当时油气资源的重要性还为凸现,日本政府出于经济和外交上的考虑,并没有批准这一申请。因此,在长达四十年的时间里,这一工程始终未能着手实现,直到现在也仍然只是观念上的构思。

  而在此期间,中国在东海的地下资源开发却进行得如火如荼。据此,日本向中国提出了提供有关矿区开发的具体数据的要求,中国以此地带为中国近海,为大陆架的自然延伸,日本没有要求提供数据的权限为由,拒绝了日本所提出的要求。因此,在日本国内,对于中方在中线一侧的资源开发行为提出了不能再坐视不理的口号,并且对此担心的呼声也越来越高。在今年七月,日本决定在春晓石油地带群附近的日本海域展开了长达三个月的、能够对地下地质构造进行立体把握的三维地震探查。

  东海的石油资源与中国石油需求量的增大

  在进入对这次事件的具体的分析之前,我们先来看一看东海的海底资源情况以及中国国内对于石油需求的急速增长的现状。

  根据中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1998年发布的海洋官方报告《中国海洋事业的发展》一文,在中国海域内存在三十余处堆积盆地,石油与天然气资源分别是250亿吨,总埋藏量约为8兆4,000亿立方米,分别分布于中国的渤海、黄海、东海、南海等地。其中,关于东海的埋藏量仍没有一个准确的数字,据推测,约为70亿吨左右的石油与天然气资源。


  东海海域石油开发的重点,被放在了“平湖”、“春晓”等石油田的所在地,即称为“西湖凹地”的地带。据推测,这里的天然气埋藏量约为1-2兆立方米。东海的海底资源开发工程将是石油与天然气两者并重。其中,之所以对天然气的开采如此重视,正是为了满足中国上海及江苏、浙江两省对石油的巨大需求。1997年,中国海域的出产量为,石油1,629吨,天然气40亿立方米。

  中国目前加速对东海地区石油、天然气的开采工程,正是为了确保国内的这些经济高速增长所必需的资源而进行的一种不懈努力。虽然国内石油资源的开发不断增长,却仍无法满足由高速增长所带来的巨大需求。中国从1993年起,石油进口额既已超出了石油出口额,从而成为一个石油净进口大国。

  2002年,中国又成为仅次于美国的世界第二大石油消费大国。2003年,石油消费量为2亿6,700万吨,出口原油9,211万吨。进入2004年,石油进口继续攀升,与前一年同期相比,上半年增长了39个百分点,达到了6,100万吨。

  目前,国内产量与出口的比率为6:4,进口石油中有60%来自中东地区,主要来自伊朗、沙特阿拉伯等国家及地区。随着经济的不断增长,今后的一段时间里,中国对于石油的需求量以及进口额也将不断增长。据有关部门预算,2010年,石油的需求量与进口额将分别为3.5亿吨与1.5亿吨;至2020年将分别攀至5亿吨及4亿吨左右。因此,中国为了确保今后一段时期各项事业的石油资源的供给,正在以中东、非洲西北部、亚洲中部、南非等地区作为战略要地,致力于石油来源的稳定与多元化。

  中国的海洋战略与日本的无战略

  此次围绕东海天然气田的开发事件,日中间所产生了激烈的矛盾对立。其主要原因在于:在海洋对国家安全与发展所起到的巨大作用问题以及对海域的管理等问题上,两国间认识的差异性。因此,这里将焦点主要放在中国的海洋战略上,以求探索日中间矛盾对立的原因。

  在中国的海洋政策以及海洋策略的基本构架中,海洋所具有的经济与军事作用被高度地重视起来。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大背景之下,中国充分利用当时联合国海洋法中所倡导的建立世界性规模的海上新秩序的这一有利时机,为促进经济发展而积极展开并力图实现海上战略。这一内容也曾在邓小平的关于改革开放的政策中明确地指出,直至今日也仍散发着余韵。

  作为能够明确体现中国海洋战略的概念,20世纪80年代中期,中国国家发展战略,即在当时被广泛提倡的《战略性边疆》这一说法,是值得日本深思的。(“边疆”即“国境”。参考:《解放军报:追求合理的三维战略边疆》)其概念为,由军事力量、科学技术力量、生产力确保的一国实际的生存空间与活动范围。与国家的主权以及领海、领土、领空等地理国境相对置,极力强调“战略性边疆”的重要性并积极致力于扩大战略性边疆。这一主张的重点正如以下所叙述的一样。

  “‘战略性边疆’是随着一国的包括军事力量在内的综合国力的增减而伸缩的。当综合国力较弱,国家的‘战略性边疆’比实际国境范围小的情况下,实际国境将缩退至‘战略性边疆’,从而失去部分领土。相反的,当一国综合国力增强,‘战略性边疆’扩展到实际国境以外,此时若能长期有效地控制这一局面的话,国境将会扩至‘战略性边疆’。因此,应努力增强军事力量以及它的决定性力量——综合国力,追求合理的三维的‘战略性边疆’”。
  而且,在此篇文章中更加强调了“只有将国境扩张为海上300万平方公里的管辖区域,(中略)才能确保国家的安全与发展。”所谓300万平方公里,即指黄海、东海、南海的全域。同时,美国也参照海洋法的规定,对世界各国的专属经济区的面积进行了推算,结果显示,中国的专属经济区水域面积约为96万4,000平方公里。


  黄海、东海、南海等中国大陆周边海域原本为“中国海域”。从这一主张可以窥见中国正试图将在鸦片战争中被欧美、日本等列强侵蚀的土地重新收复这样一种强烈的民族主义意识。这一想法至今仍在中国的海洋战略上发挥不可忽视的影响力,此后中国也将以军事力量的增长以及联合国海洋法的生效为背景,在南海、东海地区一步步地展开实施。

  最近,在中国的时事杂志《瞭望》(新华社)中出现了以“海上逐鹿”为题目的一系列特集。文章中有这样一段描述“根据联合国海洋法的规定,附属于我国的海域面积为300万平方公里左右。”从中不难看出,中国欲将黄海、东海、南海的几乎全域的面积作为扩张中国的“战略性边疆”的战略目标,来确保中国对这些海域的领有权。

  但是,直到20世纪中期,海洋一直是由陆地周边的小范围海域与受“海洋自由”原则支配的广阔的公海构成。根据这一历史事实,中国有权收复的所谓“中国海域”的范围划定为黄海、东海、南海全域一说未免有些不合乎道理。并且,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东亚诸国纷纷独立,这些比邻国家与中国所采用的划分海洋空间界限的理论也是缺乏说服力的。因此,中国为了维护其海洋战略的合理性,不得不屡次援引联合国海洋法。

  事实上,中国的海洋战略与联合国海洋法的审议以及随之而来的该条约的实行是同时成长与发展起来的,其战略与联合国海洋法有着不可分离的密切关系。特别是,在联合国海洋法中承认了距离沿岸200海里的广大海域均属于沿岸国家,并赋予沿岸国家对其领有海域内的自然资源的主权权利,同时该条约还承认了专属经济区以及大陆架制度。

  但是,如果仔细观察近年来中国在南海、东海等海域就关于岛屿的领有权、专属经济区以及大陆架的界限划定等方面的实行情况,就不难发现中国不仅对待日本的激进态度。令人感到遗憾的是,与上述中国所采取的积极的海洋战略形成鲜明对比,在各国都以联合国海洋法生效为契机,进行由“海洋自由”到“海洋管理”的大转向时期,日本却显得漠不关心。在日本,虽然出现了海运、水产、能源、安全防卫等方面的单个政策。但作为一个应将以上各政策有机运营管理的国家来说,日本既没有宏观全面的海洋政策与海洋战略,又未形成职责明晰的统辖海洋问题的中央行政组织。仅仅利用纵向的组织结构是无法应对目前多重复杂的海洋问题的。日本关于其大陆架延伸超出200海里的海洋问题至今尚未解决,而能否向联合国大陆架界限委员会提交相关数据问题也一再成为国际社会所瞩目的焦点。


  关于专属经济区水域制度的建立,还有这样一段小插曲。在联合国海洋法会议审议会期间,日本出于保护国内渔业的考虑,成为了与会国中唯一对该制度的建立持反对意见的国家。也许是因为这样一种原因,该制度生效以来,日本仍将目光仅放在该制度中与渔业有关的一些方面。对于这样一个在自然资源、海洋环境等方面均可以自由行使国家主权性权利与管辖权利的涵盖范围广大的制度,却没有能够善加利用。在海洋管理方面不仅没有实施切实有效的必要政策,关于大陆架的资源开发也是一拖再拖,而被无限期搁置。

  目前日本与中国间,因经济专属区水域、大陆架的界限划分、东海水域资源开发、以及中国调查船展开海洋调查等诸多问题,而产生了不可忽视的对立与隔阂。而且这些矛盾仍有扩大开来的趋势。追根溯源,与日本在联合国海洋法的新体制下,对于海洋秩序仍未形成全面的海洋政策与海洋战略,不能采取适当的对策有着很大的关系。此次关于东海问题日中间的矛盾冲突,更因日本的消极措施与中国积极的海洋战略的背道而驰而更趋严重、复杂。